我摆烂了

随手写写我的意难平。因为太懒,太拖,又玻璃心,更新不定,弃坑时常,慎关。

【燕淳】失去


现代ooc,去年写了开头,最近终于想起补上。


 

一,

燕洵没有想过再一次见到元淳会是在宇文玥和楚乔的婚礼上。

那天他是伴郎,他陪着宇文玥在门口迎宾,远远就看见她挽着元老爷子和元夫人的手过来了。

宇文玥显然也看到了他们,轻轻拍了拍燕洵的肩膀:“要不你帮我进大厅看看我的大学同学们到齐了没,我给他们留了位置,他们应该没坐错吧!”

燕洵笑着点了点头,目光从不远处那个模糊又熟悉的身影处收回,转身进了大厅。

她有没有看见他,他不清楚,只是隐约的想起从前她大老远看见他便会笑呵呵的冲到他面前叫一声燕洵哥哥,五年没有听过,今天突然见到她,心里竟有些莫名的害怕与期待。可他心里明白,她再也不会那样叫他了,于是,当宇文玥为了避免尴尬给他台阶时,他转身就下了。


留给元家的桌子是大厅最靠前最正中的那一桌,一来方便看仪式,二来也展示了元家显赫的家世。

作为伴郎,他要跟着宇文玥上台的。宇文玥在台上对楚乔诉说着感人肺腑的誓言,他在宇文玥右侧,眼睛却不时看向台下的她。

她穿了一身浅水绿的长纱裙,淡淡栗色的长发烫得微卷,悄无声息的垂在腰间,显得安静又温柔。五年过去了,她瘦了不少,脸上稚嫩的婴儿肥已经褪去,小巧的下巴,挺立的鼻梁,大大的眼睛,美人的轮廓显而易见,只是眉目沉稳了不少,再也没有那一份开朗活跃。她得体的坐在元夫人旁边,眼睛一直盯着台上的宇文玥和楚乔,脸上露出祝福的微笑,全程没有看他一眼,甚至连余光都没有瞟来,他想,她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吧。


 

二,

后来再见到她是在翡丽山项目的庆功会上。


元氏集团和萧氏集团合作打造的高档宜居独栋别墅翡丽·幽居销售得非常成功,为此元老爷子举行了大型的庆功宴,一来为了庆祝和萧氏合作愉快,二来也是为了联络各大企业之间的感情。

这样的场面,在元氏有股份的宇文家、赵家、魏家,以及燕家这样的合作伙伴自然都会被邀请。他一向对家族生意不感兴趣,也从来不会参加这种充斥着利益无聊且无趣的聚会,这一次元嵩随口问他时,他竟答应了。


他来的时候,人已经很多了。会场布置得奢华大气,流光溢彩的装饰,优雅动人的琴声,商界大佬、名媛贵妇们在错落的光影中举酒交流,畅谈甚欢。

宇文怀,赵西风那几个平日里放浪不羁的臭小子也是规规矩矩的陪着各自的家长周旋其中。

他没有参与他们,只在角落独自喝着香槟,仿佛一个格格不入的旁观者,又或者孤立无助的迷失者。


元淳几乎是最后到的。

她穿着半边袖斜肩修身黑色长裙,群身开叉,露出白皙修长的腿,脚下是黑色尖头细跟鞋,三七的斜分刘海,低低的马尾,除了耳边的流苏钻石耳环,身上再无其他繁杂的饰品,明艳的红唇,利落的妆容,美得干练优雅,气场强大,与记忆中那个格子裙帆布鞋的小妹妹简直判若两人。

她挽着萧策的手臂进来,十分自然,萧策偶尔在她耳边轻声说着什么,她低眉浅笑,两人看起来竟然像一对亲昵的情侣。

他觉得今天的香槟后劲儿有些足,喝得他头也晕,眼也花,在这交错的光影里,他甚至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只觉得她影影绰绰的,像一只蝴蝶,轻轻的拍打着薄弱的翅膀,一点一点的飞离自己的世界,越来越远,远到一眨眼就将彻底消失……


宴会开始后,她掺着元老爷子走上台,客套礼貌的感谢所有人,然后在大家震惊的神色中宣布自己即将担任元氏的副总,那一瞬,他僵在原地,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

他想起十二岁那年,他为了救坠马的她摔断了手,八岁的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哽咽着说,燕洵哥哥对不起,长大以后我要做医生,以后燕洵哥哥生病受伤就不用怕了。她十八岁那年,她真的拿着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冲到他面前,还得意洋洋的对他说,燕洵哥哥,你看我没有骗你吧……

后半场的宴会,他的目光再也没有离开过她。他看着元老爷子带着她去见了所有头有脸的宾客,她游刃有余的和他们谈笑风生,举手投足都像极了一个久经商场的女强人,他整个人都是懵的,似乎眼前的场景是虚幻的,似乎眼前的人自己也从来不认识……


赵西风、宇文怀将元嵩拖到他面前时,他才清醒了一点。

他们几个人看着元嵩,都是一副不说清楚就把你撕了的表情。元嵩一脸无辜,才把事情的始末说了一遍。

“淳儿出国后,就放弃了医学,主修管理。翡丽山的计划筹备实施用了三年多,她全都参与其中,她一边学习,一边帮元彻策划,为了这个项目,费了许多心血。一开始老爷子觉得风险太大,投入太大,很是犹豫,淳儿便想法子寻找合作伙伴,恰巧在美国遇到萧策,萧策觉得这个计划非常不错,便拉拢父亲投资,老爷子这才放手让他们去做。这两三年她回国都很匆忙,都是以公事为重,所以也没有通知大家。现在翡丽山的计划非常成功,她刚好借这波势头回来,担任公司副总,让公司其他股东也心服口服,好和元彻一起帮老爷子管理元氏。”


宇文怀听了捶了元嵩一拳:“你这个臭小子瞒得挺好啊!来自罚三杯!”

元嵩摇头:“我也不想啊,淳儿交代了,我敢不听她的吗?”

赵西风颇为感叹:“如此看来,以后这丫头是不会参加我们的聚会了,她从前对生意可是一点都不感兴趣啊,这丫头变化可真大!”

元嵩瞥了燕洵一眼,无奈的说:“老爷子自悔婚的事后,身子大不如前,我对打理公司没有一点兴趣,这么大的企业元彻一个人打理也费力,所以淳儿就决定去出国学习,然后到公司帮忙,替老爷子和元彻分忧……她是变了许多。”

大家都默默看了一眼燕洵,安静了下来,直到宇文怀端起酒杯,贱兮兮的对元嵩说:“嘿嘿,你觉得我现在追淳儿,还有戏吗?”

“滚!”元嵩和魏舒烨同时狠狠瞪了宇文怀一眼。


几个人闹着又笑了起来,对于元淳的变化大家都感到意外,却也能坦然接受。唯独燕洵再也笑不出来,他端起酒,一杯一杯灌着,灼烧感从喉咙直下到胃里,五脏六腑都搅在一起,辣得生疼。

最后赵西风将他丢回公寓的时候,他已经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他梦到她二十一岁那年他们的订婚宴,她化了淡淡的妆,穿着纯白的裙子,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公主,满怀期待的等着他的王子。然后,他看着那张纯真的脸,突然觉得他们的幸福都不该牺牲在家族联姻里,何况他是有喜欢的人的,所以他抛下了她,当着所有人的面弃她而去,他听到她哭着喊了他一声燕洵哥哥,可他没有回头。

醒了以后,他坐在床头,看着房里的光线由白变黄再到黑,他才认清,她真的放弃了。


 

三,

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中央广场。


 

那天是星期日,下午他替出差的二姐接小外甥下兴趣班。兴趣班在中央广场对面的大厦,他特意提前了一个多小时,他想去中央广场看看。

以前读书的时候她每周末都会来中央广场,一到下午三四点,中央公园里的鸽子就会聚集在此,等待着路人的投食。她从小就喜欢喂鸽子,他们几个都陪她来过。小时候她总是傻傻的以为喂了鸽子以后,站在鸽子群中,鸽子们会带着她飞起来。长大以后,她当然明白鸽子不会带她飞,也没办法带她飞,可大概是习惯了,她还是喜欢来。

五年过去了,也不知道她还会不会来。


s市的冬季鲜少见到阳光,不是飘雨就是阴霾,那天下午,天竟放晴了。

他看着阳光下热闹非凡的广场,带着一丝侥幸四处寻觅她的身影。或许是周末,或许是天气过于好了,广场的人出奇的多,鸽子成群飞舞,小情侣们嬉笑打闹着,年轻的夫妻逗着可爱的孩子,步履蹒跚的老人们搀扶着散步,他们都在追逐快乐,享受生活,他觉得,人生的幸福不过如此。


他是在鸽子成群飞走的时候看见元淳的。

她穿着驼色的大衣,过膝的黑色长靴,站在广场的角落,目送鸽子离开。广场风很大,逆光中的她,看起来娇小又瘦弱,仿佛风再大一点,她就会被吹走,他突然有些心疼。

他拿起手机,拨通了她的号码。他看见远处的她看着手机,顿了很久才将它放在耳边。

“我在中央广场,看见前方有个人很像你。”

她转身,四处张望,在看到他时愣了几秒,才挂了电话。

“真巧。”她看着走近的他,笑着说。

“不巧,我特意来看你的。”他答。

她疑惑的问他:“怎么,找我有事?”

他莫名的有些心虚,将目光移开:“有时间吗?请你喝杯东西。”

她看了看表,说:“好。”


 

两人并排朝着商业街走去,这是从她回国以来,两人第一次单独相处,气氛有些微妙,至少燕洵觉得,他想说些什么来让一切自然点,最终只憋出一句:“还有来喂鸽子吗?”

“回来后第一次来,工作事儿挺多,没什么时间。”她一边说一边环顾四周,眼里充满了新奇,“以前这儿没有这么繁华,居然变了那么多。”

“嗯,除了中央公园和广场,这一片都重新规划过,”他似乎在提醒她,“不过,你从前喜欢的那家咖啡店还在。”

她有些意外:“这么久了,我差点都忘了那家店。”

“搬了位置,但还是原来的店。”


那是一家叫醇的咖啡馆,如今坐落在商业街一个不太显眼的位置,闹中取静,换了装修风格,复古中带着文艺,很受年轻人喜欢。

两人找了张靠窗的位置相对而坐,她点了咖啡,他要了绿茶。

点单后,服务生笑盈盈的向他们推荐店里的芝士蛋糕,说是招牌,特别好吃。

他还没开口,就听到她礼貌的拒绝:“谢谢,不用。”

服务生走后,他装作漫不经心:“以前每次喂完鸽子,你都要来这家店吃芝士蛋糕的。”

“是吗?”她笑着说:“甜食我戒了很久了,怕胖。”

心里有些失落,他还是表现得淡然:“你以前也不喝咖啡,你说咖啡又苦又涩。”

“后来我发现它除了苦一点,好处还是很多的,提神去水肿,很适合喝了工作。”


咖啡和绿茶很快被端来,服务生还贴心的给她送了牛奶和方糖。

没有加奶,没有加糖,她端起杯子,直接送到了嘴边。

“人是会变的,”她说的云淡风轻,“从前喜欢的,说不定有一天就讨厌上了,人总是在不断成长,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强。”

他没有说话,只是觉得此刻的阳光有些刺眼,透过玻璃照进来,照着眼前的人,是那么遥远和陌生。

她的手机铃声打断了此刻尴尬的沉默,她挂完电话,抱歉的说:“不好意思,公司有事,我得走了。”

“我送你吧。”

“不用,我的车停在广场的地下车库,很方便的。”

“开车慢点,注意安全。”

“谢谢。”


所有的语言都是那么无关痛痒,尴尬疏离。

他看着她即将走出门口,忽然起身叫住她:“淳儿……对不起。”

手不自觉拽紧衣角,她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

“好好照顾自己。”他说。

泪水在眼眶打转,她微微仰头,深吸一口气,释然的笑了笑,大步走出了咖啡店。

阳光很亮眼,从前那些说不清道不明得纠缠在光亮中突然变得清晰明了,所有的爱恨,所有的伤痛,就像冬季常年的阴雨和雾霾,终会在春暖花开的日子被驱散,再无影踪。


直到彻底看不到她的身影,他才发现心口堵得发慌。

人是会变的,她说。

从前她那么喜欢他依赖他,所有的心心念念,牵肠挂肚都是他,如今她看他,却像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朋友,没有悸动没有欢喜,连最初的亲昵也没有了。

他不知道她用了多少时间和忙碌才抚平了他给的伤痛,可他清楚的看到她身上再也没有从前的影子,甚至连过去一丝一缕的痕迹都探寻不到了,他终于置身她的世界以外,连关心都变得尴尬和徒劳。


眼前的咖啡还冒着热气,白色烟丝缓缓上升,若有似无,他失魂落魄的坐下,端起她的咖啡,一口灌了下去。

除了苦涩,还是苦涩。

他笑了笑,他想,他终于彻底失去她了。


地下车库真冷,她迅速将车钥匙摸出,上车开了暖气。

车钥匙上挂着二十岁生日的那天,燕洵送给她的礼物。

那是一串毛茸茸的兔子尾巴和串珠做成的钥匙吊坠,她小心翼翼的珍视了六年,随身携带了六年,哪怕是他将她抛弃,她都没有舍得将它丢下,今天听到他说那句对不起,她突然觉得它不重要了。

没有什么过不去,只是再也回不去。

车子缓缓启动,白皙纤细的手伸出窗外,一串毛茸茸的吊坠从指尖滑落,结结实实的掉在水泥地上,碰撞的声响淹没在车子行驶的声音中。

再见,燕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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