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摆烂了

随手写写我的意难平。因为太懒,太拖,又玻璃心,更新不定,弃坑时常,慎关。

【燕淳】春日尽



 

偶然重温了几个片段,乱炖小产物,无逻辑,occ。


建兴十二年,春。


燕洵一直觉得燕北的气温比长安回暖得慢些,他记得长安惊蛰一过,宫里的柳条就有了新枝,桃树就结了蓓蕾,几声春雷响过,几场春雨淋过,魏宫在轻飘飘的柔雾里沉浸几日,待到放晴,春意早已悄悄覆满了每一个角落。

燕北的春暖花开通常要等到春分以后,先从房檐融化的积雪开始,再到枝头的嫩绿,再到天空的艳阳,最后清风变得不再温柔,还开始夹着些许沙子,这个春季大约就结束了。

他还是更喜欢燕北的春,从前他总嫌长安的春季雨水多,沁得整座城池绵绵软软,一点也比不得燕北的干爽利落。马背上长大的男儿,自然是爱极了豪迈与洒脱,那些娇娇嫩嫩湿湿答答的花朵与气候,他哪里喜欢得起来。

可今年燕北的春,雨水却异常的多。断断续续的细雨,使得宫殿整日整日氤氲在灰蒙蒙的雾气里,像极了长安的朦胧。


 

早朝过后,燕洵站在承乾殿外的长廊里,手指无趣的敲打着栏杆。这场雨从半夜的一声惊雷开始,细细密密的下到此刻,看似不大,却淋得宫里一片狼藉,枯叶、新芽落得随处可见,断枝零散的布在各处,仿佛是经历了狂风大浪的摧残,颓败得很。

目光所及之处,一群宫娥正在清扫这一地的狼狈。

许是雨后未干的地面还有些滑,其中一个小宫娥俯身之际,脚下不稳,顺势跌了下去,待到被旁人扶起时,青绿色的衣裙沾满水渍,光洁漂亮的脸蛋儿尽是泥污,在同伴们的哄笑下,她噘嘴难过,委屈得都要哭了。燕洵觉得那一抹青绿的泥泞甚为眼熟,还不及细想,有风急急的吹来,又干又冷,生生将袖袍扬得老高,寒气从袖口灌了进去,顷刻攀上全身,燕洵不自觉打了个激灵,恍惚间又有沙石吹到脸上,混着风刮得脸发紧发疼,他甩了甩袖角,败兴离去,心里没来由的想,今年的风沙比去年早了些,也猛了些,着实让人不喜。


 

回到明华殿,远远便看见阿精在训斥一个宫娥。

那宫娥端端跪着,琥珀色的裙摆及了一地。天色晦暝,照进屋里又沉了几分,她浑身都罩在惨淡的光线里,昏昏暗暗的似乎不那么真切。

他依稀记得琥珀色的宫服是有了一定年资的女官才能穿的,他不喜那颜色,觉得过于深过于暗还有些沉闷,上了些年纪,倒愈发的喜欢起那些灵动鲜亮的色调了。


 

燕洵走到宫娥面前,宫娥伏首微低着头,露出的半张脸虽有脂粉的掩饰,却还是隐隐看得到皱纹,一双眸子虽温柔有神,却依然透着时光雕刻的倦意和沧桑,想来该是年过不惑了。

阿精向他禀报,原是这女官晨时打扫屋子时不小心将搁架最上层那个乌檀木箱碰倒了,箱子完好,书案上他极喜欢的一个紫端砚台却被砸得粉碎。

紫端砚台,燕洵是有印象的。南方边陲小国的贡品,要说多喜欢,其实也谈不上,只是觉得它发墨极佳,颇为好用,故而惯用于它。

目光静静扫过书案,砚台的碎片早已被清理得一点不剩,乌檀木箱倒是正正方方的摆在中央,燕洵滞了许久,才想起箱子是作何用的。

阿精求情道:“陛下,陆司设进宫十余载,在明华殿伺候也有七八年了,是个稳重可靠之人,从不曾犯错,今日……”

燕洵打断阿精,看着那女官,问道:“你今年多大了?”

女官大气也不敢出,只轻轻将头抬高了些:“回陛下,奴婢今年三十有二了……”

“三十有二……”燕洵仿佛是不信,又看了她良久才道:“宫里年届双十的女官便可请辞出宫,你为何没有。”

女官微微红了眼,沉声道:“回陛下,奴婢的家人都过世了,奴婢孑然一身了无牵挂,能在宫里伺候,是奴婢的福分,奴婢反而觉得有所依托。”

燕洵听罢,招招手:“你退下,不必领罚了。”


午时过后,燕洵坐在书案旁,手拿着一本奏疏,半晌没有动静。

窗外的天空由混沌的灰变成了惨烈的白,太阳破开云层钻了出来,照得屋子一下子亮了不少,乌檀木箱庄重的色调与刻板的纹路在亮光中显得分外扎眼,这些年,它一直被燕洵置于格架的最上层,从未被拿下,或许连燕洵自己也忘了,就像那些滚进湖里沉下的石头,若不是湖干见底,谁能见着?

偏生今日,那女官将这湖里的水放干了。


“你晓得箱子里是何物吗?”燕洵忽的放下手中的奏疏,看着箱子。

阿精摇摇头。

燕洵从箱子里拿出一串饰品,鲜洁的绒毛,圆润的珠玉,阿精认得,是那串兔子尾巴。

燕洵盯着绒毛,道:“当年送给她的生辰礼物,骗人的玩意儿,她原本很珍惜的,后来还是丢了……”


 

阿精想起当年自己领命偷偷护送她出城,却亲眼看见她把这串尾巴扔于闹市,自己纠结一阵,竟鬼使神差的拾了回来交予了他。

阿精记得他看到兔子尾巴时,那张冷漠肃杀的脸轻轻的抖了一下。极其短暂细小的动作,像是震惊又像是失落,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若不是自己跟随他多年,怕也无法察觉。

阿精以为,那份震惊与失落不过是念及十几年青梅竹马的情谊,或许,于她的悄然放弃,他亦有一丝……不甘。

后来,阿精再也没有见过那串尾巴,十几年来,自己几乎都要忘了这些事了,却不曾想他还留着,他竟还在意。


燕洵将兔子尾巴放下,阿精顺着他的目光望向箱子,箱子有些深,阿精隔着似远非近的距离看得模糊,只隐约觉得里面还有东西,似乎是蓝色。

阿精无端的想起当年他的婚服。

宝蓝色的锦袍,上乘的蜀绣,大婚那日,他把它藏在玄铁盔甲的下面,举着刀说,今日,我燕洵反了!

阿精清楚的记得当日的每一个细节,当年和燕洵一起杀出重围的每一个燕北士兵都应当记得。这一日后来载入了燕朝的史册,这段历史讲述了他们的开国帝王是如何的卧薪尝胆,杀伐决断,谋略过人。

所以留着它,是纪念?


手指抚过细软的缎子,燕洵笑道:“当年她说过,燕北的气候不好,风沙又大,燕北的女人,一过了三十岁,皮肤就皱得像七老八十的老妪一样……你看方才那个女官,不过三十有二,就老成那样了,她和她年纪相仿,还好没来燕北,她那么爱美,肯定不愿这么快就老去……”

那笑容说着说着便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捉摸不透的死寂。他将兔子尾巴放进去,又将箱子合上拿到搁架边放回顶端,嘴里喃喃:“你看,如今她都过了三十,更不会来燕北了……”


尾音落下,屋子就静了下来,风透过雕花的窗户吹进,又急又猛,吹得书卷兀自翻了页,纸张碰撞,发出沙沙的声响,莫名的有些刺耳,燕洵蹙了蹙眉,阿精赶忙走到窗边,将窗户关上。转身之后,却见燕洵已坐回案前,手又捧好了奏疏,一切如常得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有女官奉茶,滚烫的茶水冒着缥缈的热气,还闻得到淡淡的清香,可到香味散尽,茶水凉透,燕洵手里的奏疏仍旧没有翻动过一页。

阿精想提醒他,终是忍住了。他默默的退下,外面的天空又阴郁起来,大片大片的乌云将日头遮盖,整个大地都陷入了灰暗,凄凉、无止境的灰暗。

阿精叹了口气,他想,今年燕北的春,阴晴不定,喜怒无常,着实怪异,莫名的像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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